成為整合教學博士課程學生後,除了大學原本嚴謹的監督研究程序外,可享有老師加強的監督指導及品質保證安排。監督由系所開始,課程領導者負責細節,另有整合教學博士課程主任,監督課程發展及教授。新制博士管理委員會研究副會長與課程主任一同定期評量課程,確保學生權益。所有新課程的計劃先由管理委員會檢查,來確保符合大學嚴格的品質要求。